发布时间:2019-03-20来源:本站访问次数:2017
为认真做好学校国有资产账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资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保证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国有资产清查目标
通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搞清学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清晰,责任明确。
二、国有资产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的资产不包括办公设备、设施和办公家具等。
(一)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设施、软件等资产;
(二)单价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家具;
(三)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情况;
(四)所有图书、资料、作品和无形资产等;
(五)学校土地、房屋、建筑物及绿化等。
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由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实施。
(二)各系部、处室在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清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程序。一是做好自查工作。各系部、处室要对上述列入清查登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要做到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本部门国有资产的全貌及实际状况。二是在各系部、处室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统计。
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学成
副组长:金永荣
成 员:校内各系部主任、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由金永荣担任主任,负责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
五、国有资产清查实施阶段具体步骤
本次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从2019年3月15日开始,到2019年8月14日结束。
(一)自查阶段(2019年3月15日-4月14日)。自查内容包括,各系部、处室对本部门各项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清理,做到见物就点,不重不漏;各系部、处室按照资产盘点结果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同时将清查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后书面上报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系部、处室将资产账与财务帐、资产账与实物进行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二)检查核实阶段(2019年4月15日-6月14日)。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系部、处室进行检查核实,依据清查结果和核对后的台账数据,对原有资产数据库进行核实、录入、修改和汇总,建立各系部、处室全面完整、真实准确的国有资产数据库;同时针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类,并提出处置建议。
(三)汇总总结阶段(2019年6月15日-2019年8月14日)。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汇总,出具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四)清查后期工作
1.按照国有资产清查结果,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意见。
2.按照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处理结果调整学校国有资产台帐。
3.学校各系部、处室要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并执行年终检查制度,形成国有资产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日常化,促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六、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系部、处室要切实落实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负全责,认真组织清查工作。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二)认真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对全校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学校国有资产现状,做到账账相对,账实相对,确保账物相符。
(三)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各系部、处室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严肃工作要求。各系部、处室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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