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8来源:本站访问次数:2347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校物资供应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
2.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等资产产权的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建卡建码建账工作;负责学校无形资产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报批手续。
3.负责制定学校设备与物资采购的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办公家具等设备的调配和维修工作;负责报废资产的回收、处置、残值处理等工作。
4.负责检查学校各部门帐卡码物相符情况,调剂闲置资产,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数据;按时做好国有资产报表与数据盘上报工作。
5.负责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申报手续,核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率,监督考核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使用效益的情况。
6.制订学校公用房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负责全校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工作。
7.负责学校设备和物资采购经费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负责设备和物资采购计划审核和督办工作。
8.建立健全全校国有资产信息化动态管理。
9.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邮编:628017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后台管理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 版权所有: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